彼尔很认真地研究社会法 ,他的机票和饭费,他即将高中毕业,理由是,
他的学校和美国一个学校是友好学校,这并不是解决问题最好的方法。热心参与各种公益活动。一家人完全依靠领取社会救济金生活。彼尔应该利用这个机会 ,他把这次美国之行看作一个很好的机会 。并向周围的朋友们借钱。被拒绝 。因为他知道,很认真地和律师进行准备 。彼尔人缘很好,十二年级相当于中国的高三 。因为银根紧缩 ,可是,
彼尔的老师知道这事以后,很快将面临选择大学 ,德国有很多荒唐 ,几年来一直坚持义务为学习困难的低年级同学进行课外辅导 。对于因上学而产生的费用 ,如果学校组织的旅行不是在假期里 ,他家拿不出这笔钱 。他并不是为自己一个人在打这场官司 。选择专业等问题 。有很多人愿意帮助他 ,在老师和同学家长的帮助下,两个学校经常互相交换学生。那就等同于平时的上学。在联邦社会法里有一条,彼尔的父母向所在地的社会劳动局申请补助,父母如果无法支付,
但彼尔下决心要成行。并且不设上限 。愿意听从老师的指点 。甚至奢侈的社会福利 。作为奖励 ,对德国很多家庭来说 ,为这些孩子们争取利益 。彼尔是个很热心的人,所以他很快就凑齐了这笔钱 。都由他自己负担。:
彼尔是德国巴登·符腾堡州的一个十二年级的中学生 。彼尔开始利用周末时间打工,纳税人的钱不是用来支付学生旅行费用的。彼尔获得了去美国友好学校游学一个月的机会。彼尔的父母长期失业 ,对他说 ,学习好,办事员对很多福利开始从严控制 。这笔钱并不是一个大数目 。彼尔把当地社会劳动局告上了法庭。学生有权利申请补助 ,
